10月14日,福建公司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,专题学习中央出台的《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》、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》等四个反腐倡廉重要文件。福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、部门负责人、专业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。会议由福建公司党委书记、总经理杨永和主持。
会上,公司纪委书记陈志惠介绍了“四个文件”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,并指出:这四个关于反腐倡廉的基础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,是中央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、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,充分反映了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重视。各单位要立足实际,认真学习、深刻领会“四个文件”精神,进一步做好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,进一步加强对重要岗位、关键岗位的监督检查,不断推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。
公司党委书记、总经理杨永和对贯彻落实“四个文件”精神,提出了三点要求:一是认真研究部署,加强组织协调,努力营造良好学习氛围。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,把贯彻落实“四个文件”精神列入重要议事日程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,带头学习,做到自省、自警、自律、自勉,并结合廉政建设的责任制落实、内部监督机制建设、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,强化组织协调,努力做到党政齐抓共管、一级抓一级、层层抓落实。二是狠抓执行推进,完善配套制度,从源头预防和惩治腐败。要结合与重要岗位、特殊岗位签订的“党风廉政责任状”,研究制定规范党员领导干部问责的程序规定,明确问责对象、严格问责程序、科学界定责任,达到“问责一人、教育一片”的效果;要认真对照《领导班子集体勤政廉政承诺》和“四好领导班子”等廉政要求,落实民主生活会、述廉议廉、廉洁承诺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;要严肃查处相关领域中规避招标、钱权交易、商业贿赂等谋取私利的行为,坚决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。三是把准关键环节,强化监督检查,确保学习贯彻出成效。要把监督检查与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、领导干部年度考评、效能监察等结合起来,认真查找薄弱环节,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。同时,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,坚决防止搞形式、走过场,对责任不实、措施不力的行为,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